第十八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

2019-09-11 09:59:20  来源:甘肃省陇商联合会

为打造开发开放平台,加强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聚焦大开放大开发,推进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今年举办第十八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兰洽会”)。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十八届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2]24号),为做好本届兰洽会各项筹办工作,制定总体方案。

一、时间和地点

第十八届兰洽会定于2012年7月5日—10日在甘肃兰州举办,开幕式于7月6日上午9时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兰州市北滨河东路1号)举行。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以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为主线,按照转型跨越发展要求,坚持“开放、开发、合作、发展”的宗旨,以“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转型跨越”为主题,围绕循环经济示范省建设、兰州—西宁经济区建设、关天经济区建设、文化大省建设、能源基地建设、有色冶金新材料基地建设、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积极把握国内外产业加速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展国际间、省际间、区域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拓展对内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内需,促进投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科技进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推进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

三、目标任务

第十八届兰洽会参会宾客人数超过20000人,招商引资签约额超过1800亿元,力争把兰洽会逐步办成西部产业特色突出的区域性、专业化品牌展会,成为区域性的投资合作窗口、商贸流通桥梁和文化旅游交流平台。

四、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商务部(正在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旅游局、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江西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陕西省人民政府、甘肃省人民政府、青海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深圳市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中国侨商联合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工业总会、澳门中华总商会、日中经济协会、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大韩商工会议所、韩国贸易协会、泰国中华总商会、新加坡中华总商会、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英中贸易协会。

承办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

五、主要内容

第十八届兰洽会将突出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投资推介洽谈,甘肃名优特新产品展示展销,重点产业和重点地区发展展示宣传,省际经济合作交流研讨,文化旅游博览交流等系列活动。

(一)投资项目推介洽谈。重点围绕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石化、建材、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合局牵头,组织市州、有关企业、商(协)会与境内外投资商开展投资项目对接洽谈活动,举办甘肃招商项目推介洽谈会,各市州专项推介洽谈会,兄弟省市区招商引资暨经贸洽谈活动等。

同时,在大会期间,对我省的重点项目组织集中签约仪式。签约项目继续坚持“三个必须”原则,必须是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必须是未签过的正式合同项目,必须是省外、境外客商投资的项目,保证签约项目真实可行。

(二)承接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根据全省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以及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园区的承载能力,把握产业转移的新趋势、新动向,加强对长三角、珠三角及港澳台地区的招商力度,推动各市州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要结合“十二五”规划,围绕承接产业转移,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促进富民特色产业,举办承接产业转移专题对接活动。

(三)循环经济发展交流。以循环经济示范省建设为重点,围绕特色优势资源循环一体开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等直有关部门和市州要推出一批循环产业链开发的经济合作项目,邀请有关战略投资商,开展投资合作洽谈活动,组织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展示活动和专题研讨交流等活动。

(四)新能源开发合作。围绕千万千瓦级风电示范基地二期工程和太阳能发电示范基地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牵头,谋划新能源开发项目,推出一批太阳能、风能开发项目和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组织新能源装备制造展览,新技术新产品展览,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企业和客商开展合作交流,举办专题研讨活动。

(五)特色经济合作。围绕特色农业和优势资源开发,由省农牧厅、省经合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牵头,邀请组织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和客商,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为主的投资贸易洽谈活动。

(六)文化旅游推介。围绕文化大省建设,依托文化旅游资源,开展文化旅游推介和联合促销等活动,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邀请文化界知名企业和品牌,海内外专业旅行商和旅游开发企业,组织开展对接洽谈合作。同时开展文化开发、旅游合作展示交流和项目合作活动,组织国内外客商到甘肃旅游观光。

(七)非公企业项目洽谈。由省工商局牵头,邀请省内外民营企业进行投资推介,举办项目对接洽谈签约活动,开展民营企业合作交流。

(八)商协会交流。由省经合局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负责,邀请相关省市区代表,积极组织各省市区陇商协会和知名陇商,以“聚焦优势产业,合力跨越发展”为主题内容,开展经贸合作和交流联谊活动,返乡考察投资,促进甘肃在外商会和各类在甘商协会的项目合作与创业发展。

六、主要活动

(一)集中活动

1、第十八届兰洽会开幕式(主办:兰洽会执委会)

2、第十八届兰洽会欢迎宴会(主办:甘肃省委、省政府)

3、第十八届兰洽会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主办:兰洽会执委会)

4、甘肃非公企业项目签约仪式(主办:兰洽会执委会,承办: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私营企业协会)

5、甘肃省重点经济合作项目推介洽谈会(主办:兰洽会执委会,承办:甘肃省经济合作局)